支持公募基金發展16條
1、支持差異化發展
2、切實提升治理水平
3、壯大公募基金管理人隊伍
4、穩步推進高水平開放
5、強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
6、著力提升投研核心能力
7、持續強化合規風控能力
8、積極鼓勵產品及業務守正創新
9、突出厚植行業文化理念
10、著力提高投資者獲得感
11、不斷強化行業合力
12、提高中長期資金占比
13、積極踐行社會責任
14、強化行業基礎設施建設
15、加快推進監管轉型
16、持續提升監管效能
證監會4月26日晚間發布《關于加快推進公募基金行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下稱《意見》),提出16條舉措支持公募基金發展?!兑庖姟窂呐嘤龑I資產管理機構、強化專業能力建設、打造行業良好發展生態、提升監管轉型效能四方面入手,出臺一系列措施。
積極推進銀行、保險、券商設立基金公司 放寬同一主體下公募牌照數量限制
為積極培育專業資產管理機構,《意見》從差異化發展、提升治理水平、壯大公募管理人隊伍、推進高水平開放、強化長效激勵約束機制等五方面作出部署。具體包括:
支持基金管理公司在做優做強公募基金主業的基礎上實現差異化發展。支持基金管理公司設立子公司,專門從事公募REITs、股權投資、基金投資顧問、養老金融服務等業務。研究進一步優化基金管理公司交易模式,公募基金后臺運營業務外包由試點轉常規,支持中小基金管理公司降本增效。引導經營失敗的基金公司主動申請注銷公募基金管理資格,或者通過并購重組等方式實現市場化退出。
健全基金公司“三會一層”制度。嚴禁大股東、實際控制人濫用控制權干預公司正常經營管理。把好股權準入關,防范資本無序擴張,嚴厲打擊股權代持、變相套取牌照、倒賣牌照等違規行為。加強基金管理公司黨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中國特色的現代資產管理機構治理體系。
積極推進商業銀行、保險機構、證券公司等優質金融機構依法設立基金管理公司。調整優化公募基金牌照制度,適度放寬同一主體下公募牌照數量限制,支持專業資產管理機構依法申請公募基金牌照。強化發起人審核,審慎有序核準自然人發起設立基金管理公司。
支持對中國資本市場具有長期投資意愿的優質境外金融機構設立基金公司或擴大持股比例,鼓勵行業借鑒境外先進資產管理經驗和有益業務模式。支持符合條件的基金公司依法設立境外子公司。繼續推動擴大QDII額度,持續推進內地與香港基金互認業務,穩妥拓展ETF互通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公募基金參與粵港澳大灣區“跨境理財通”業務試點,推動股票ETF納入內地與香港股票市場互聯互通標的。
督促基金管理人建立健全核心員工長期考核機制。督促基金管理人嚴格執行薪酬遞延制度,建立完善經營管理層和基金經理等核心員工獎金跟投機制,實施違規責任人員獎金追索扣回制度。支持基金管理公司研究采用股權、期權、限制性股權、分紅權等長期激勵方式。推動有關部門放寬國有基金管理公司員工持股政策限制。
限制風格漂移、高換手率 建立違法違規人員從業“黑名單”
《意見》從著力提升投研核心能力、持續強化合規風控能力、積極鼓勵產品及業務守正創新等方面,強化基金行業專業能力建設。
《意見》明確,提高投研人員占比,完善投研人員梯隊培養計劃,扭轉過度依賴“明星基金經理”的發展模式。推動基金管理人實現全維度研究覆蓋,提高股票發行定價能力。采取監管措施限制“風格漂移”“高換手率”等博取短線交易收益的行為,切實發揮資本市場“穩定器”和“壓艙石”的功能作用。建立健全各類金融工具和交易對手的內部評級體系。
《意見》提出,要督促基金管理人持續強化投研內控建設,規范證券出入庫管理,加強對基金投資交易的監測分析與跟蹤檢驗,嚴格投研人員通訊工具、股權投資等行為管理。嚴厲打擊損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違法違規行為,建立違法違規人員從業“黑名單”制度和公示機制。推動基金管理人持續完善全面風險管理體系。鼓勵基金管理人加強資本積累,建立完善“生前遺囑”和股東救助機制。健全完善基金行業分級分類風險應對預案,推動建立基金托管人流動性支持機制,完善優化行業風險準備金管理制度。
《意見》鼓勵基金管理人加大產品和業務創新力度,摒棄蹭熱點、搶噱頭、賺規模的“偽創新”。明確大力推進權益類基金發展,支持成熟指數型產品做大做強,加快推動ETF產品創新發展。有序拓展公募基金投資范圍和投資策略,穩步推進金融衍生品投資。穩妥發展固收類產品,支持個人零售型債券產品發展,研究完善FOF、MOM等產品規則,加大中低波動型產品開發創設力度,開發適配個人養老金長期投資的基金產品,持續強化貨幣市場基金規模和風險管控,出臺重要貨幣市場基金監管規定,研究制定浮動凈值型貨幣市場基金規則。研究推動ETF集合申購業務試點轉常規,積極推動公募REITs、養老投資產品、管理人合理讓利型產品等創新產品發展。
推動建立長周期考核機制 提升投資者獲得感
《意見》將銷售保有規模、投資者長期收益納入了考核指標體系,并著力提升投資者獲得感,鼓勵基金機構踐行社會責任。為打造行業良好發展生態,《意見》提出了五方面舉措:
一是突出厚植行業文化理念,持續深入開展行業文化建設工作,加強從業人員職業操守和道德規范培訓力度,摒棄急功近利、拜金主義等不良文化現象。推動基金管理人加強品牌建設與聲譽管理,摒棄短期導向、規模情結、排名喜好,堅決糾正基金經理明星化、產品營銷娛樂化、基民投資粉絲化等不良風氣。督促基金管理人全面加強廉潔從業管理。
二是著力提高投資者獲得感,強化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踐行“逆向銷售”,創新投資者陪伴方式。督促銷售機構持續完善內部考核激勵機制,加大對基金定投等長期投資行為的激勵安排,將銷售保有規模、投資者長期收益納入考核指標體系。有序發展基金投顧業務,逐步扭轉“重投輕顧”展業傾向,提升投資者“精準畫像”能力。全面強化投資者教育工作,科學搭建投教工作評估體系。
三是不斷強化行業合力,壓實基金托管人共同受托責任,強化基金財產保管、估值核算、投資運作監督等履職擔當。督導基金托管人嚴控產品準入,嚴防運營風險。支持資本充足、運作穩健、能力突出的基金托管人開展公募基金運營外包等服務業務,研究推進基金托管人實現托管業務的集中化、專業化運營,鼓勵基金托管人基于自身風險定價能力為托管基金提供流動性便利等增值服務。
四是提高中長期資金占比,做好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政策落地工作,指導行業機構穩妥做好個人養老金產品、系統、投教等準備,鼓勵行業機構開發各類具有鎖定期、服務投資者生命周期的基金產品。推動配合有關部門出臺養老金市場化、長期化投資政策。持續推動資管機構提高權益投資實際占比,并實施長周期考核。推動基金管理人加大人力、資本、研究等資源投入。
五是積極踐行社會責任,推動行業成為心系“國之大者”的踐行者,督促行業履行環境、社會和治理責任。積極發揮公募基金專業買方作用,促進全面實行股票發行注冊制改革平穩落地,支持北交所改革發展。推動公募基金等專業機構投資者積極參與上市公司治理。引導行業總結ESG投資規律,大力發展綠色金融。充分發揮行業人才、資金、專業等優勢,加大參與社會公益事業力度。
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 對重點高風險機構實施“貼身監管”
《意見》明確強化行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監管轉型、提升監管效能,并就此提出了一系列務實舉措,包括:
加快建設公募基金賬戶統一查詢平臺,抓緊推出“基金E賬戶”App;建設行業性的機構投資者直銷服務平臺;全面做好個人養老金投資公募基金信息平臺上線工作;穩步拓展滬深交易所基金通平臺業務功能。
堅持規則監管與原則監管并重,開展行業法規制度整合清理工作,堅持“穿透式監管、全鏈條問責”,綜合運用經濟罰、資格罰、聲譽罰,堅決落實機構和個人“雙罰”機制,嚴肅處理虛假承諾、損害投資者權益等違規行為;加強監管部門、行業協會與市場機構的雙向溝通。
抓緊推進監管系統建設,優化基金管理人分類評價制度,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及子公司風險畫像與分類監管機制,堅持區別用力、定向施策,動態分配監管資源,對重點高風險機構實施“貼身監管”,堅決出清嚴重違法違規機構。同時,進一步優化基金注冊機制,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綜合評價,區分實施鼓勵性、審慎性和限制性措施。夯實各方監管責任,督促各監管部門單位貫通聯動、形成合力。